7项国家机密泄露,稀土领域的“内鬼”有多危险?
都说“金银有价,稀土无价”。这看似不起眼的“工业维生素”,直接牵动着国家的国防安全与高端制造。然而就在2026年4月23日,国家安全部最新披露的一起惊天窃密案,却给整个稀土行业敲响了沉重警钟!
事件的脉络其实并不复杂,但却足以让人触目惊心。国内某稀土公司的副总经理成某,作为身处高位的关键人物,本应是企业机密乃至国家安全的“守门人”。2017年,成某在商业往来中结识了境外某有色金属公司的中方雇员叶某某。 谁也没想到,这个叶某某在外籍员工的指挥下,竟然成了伸向我国战略资源的境外“黑手”。
两人年龄相仿,很快熟络起来,此后成某还多次在叶某某陪同下前往境外进行“回访”。叶某某先是以“境外客户合作所需”为由,向成某索要稀土行业的相关数据。成某明知有泄密风险,但为了维系所谓的“客户关系”,心存侥幸,一次次按要求将数据拱手送出。
随着成某一步步从业务科长升至副总经理,他对金钱的渴望愈发强烈。他主动提出通过第三方公司参与的形式,与叶某某合作赚取稀土贸易差价,并将一半利润据为己有。 作为交换,成某持续向叶某某提供稀土行业内幕情况。截止案发前,成某通过收取现金、境外汇款等方式,共从境外获利约51万美元,大部分用于妻女在境外的开销。
在某次稀土收储招标会议结束后,叶某某试探性地向成某索要招标会中标情况,成某没有拒绝。 此后,叶某某的胃口越来越大,多次向成某索要我国稀土领域的关键信息。在金钱的巨大诱惑下,成某底线彻底失守,利用职务之便,将我国稀土收储的品类、数量、价格等7项核心内部数据,悉数提供给境外。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这些内容均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对我国经济安全与战略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3月,国家安全机关破获该案,依法对叶某某、成某采取强制措施。同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叶某某因犯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成某因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9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
写到这里,不禁让人深思:稀土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在境外势力的高度关注下,产业链上哪怕一个微小的“缺口”,都可能给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国安机关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
如果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12339,或登录网络举报受理平台进行举报。 中国稀土重要性 稀土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