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您把卡给我,我天天在家伺候您,保证让您吃好喝好,不用受一点委屈。”
上海88岁的马老太,就是被女儿石某这句承诺,骗走了全部养老钱。
2024年5月,石某跑到母亲身边,软磨硬泡要替母亲管银行卡和存折。马老太一辈子疼女儿,想着有女儿在身边,晚年能安稳度日,没多想就把装着银行卡、存折和密码的包,还有48万现金,全交给了石某。
可谁能想到,石某拿到钱的当天,就变了脸。
她没给母亲做过一顿饭,没洗过一次衣服,直接联系养老院,把马老太送了进去,随即又从母亲账户里取了73万多,加上那48万现金,一共拿走了121万多。
马老太在养老院住久了,身边没人说话,连个端水递药的人都没有,这才反应过来,女儿是骗她的。
她找石某要养老钱,石某只通过儿子还了90万,剩下的30多万,死活不肯给,还说:“这是我妈自愿给我的,是赠与,跟我没关系。”
协商了一次又一次,石某就是不松口,马老太一个快90的老人,实在没别的办法,只能去法院起诉,就想把自己的保命钱要回来。
法院审理后明确认定,马老太将财产交由女儿保管,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保管合同关系。从常理来讲,老人把积蓄交给子女,是为了晚年支出便利、获得更好照料,绝非无偿赠与,子女无权擅自占有、更不能据为己有。
最后,法院判石某返还马老太30万多,双方都没上诉,钱也已经还完了。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立刻炸锅了。
有人说:“女儿太不是东西了,拿了父母的钱,还把老人丢在养老院,良心不会痛吗?”
也有人说:“老人都88岁了,30多万就算了,何必跟亲女儿打官司,还失去了亲情。”
但石某的错,并不是“没好好照顾老人”这么简单,她明知母亲要靠这笔钱养老,故意用“居家养老”的幌子骗钱,拿到钱就翻脸,把年迈的母亲丢在养老院,自己拿着钱花。
这种行为,不是“不孝”,是坏,是没底线。
马老太起诉,一点都不过分。
30多万,对年轻人来说可能就是几个月的工资,但对88岁的老人来说,是看病的钱,是请护工的钱,是晚年不想看别人脸色的底气。
她有权利要回自己的钱,凭什么因为是女儿,就该放弃自己的财产权利?
还有人说,送养老院养老也挺好。
可问题是,石某是先骗钱,再送养老院。她不是没能力居家养老,是根本不想养,只想拿着钱敷衍了事。
法律上明确规定,赡养不是把老人丢进养老院就完事,是要管吃穿、管看病,还要陪老人说说话,石某一样都没做到,这算什么赡养?
父母养我们小,我们该养他们老。
别等父母老了、病了,才想起他们的好。别让年迈的父母,既要承受身体的衰老,还要被至亲算计,那才是真的寒心。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