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73岁老人最近在手术时,医生从老太太身体内取出一块在45年前在一家卫生院剖腹产手术时,未成取出的纱布,这让老人这么多年所受的痛苦,无法淡定,讨要说法,但是当年为老人手术的医生,一个去世,一个几十年都没有回来过,这就无法证实老人是否手术过,需要进一步核查,网友纷纷说:医生可以不在,但是只要这家医院在,就可以追责吧!目前医疗部门开始核实,调查取证。
这事儿听起来像天方夜谭,但确实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这位老人身上。这位73岁的老人家,最近因为盆腔疼得受不了,跑去医院做检查。医生一照磁共振,发现盆腔里长了个约莫10厘米大的肿块,跟拳头差不多大,还跟周围的组织粘得死死的。
结果手术一开,医生和家属都傻了眼。
原本以为是肿瘤,结果剥开那层厚厚的包块后,里面竟然露出一块已经腐烂、变色的“异物”,看着就像是医用纱布。
医生解释说,这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发现肚子里有外来物,免疫系统就调动力量把它一层层包起来,医学上叫“异物肉芽肿”。
老太太醒了后,一合计时间,这辈子除了生孩子,就没动过别的刀。
那是在1981年,她在镇卫生院剖腹产,自那以后,这块纱布就在她肚子里“住”了整整45年。
这45年里,老人家没少遭罪,经常觉得肚子不舒服,但谁能想到是当年的医生落了东西?
现在老人和家属找回当初那家卫生院讨说法,可事情太久远,麻烦事儿一堆。
医院那边反馈说,当年的手术医生一个已经去世,另一个几十年没露过面,连当年的病案资料都找不到了,没法直接证明老人在那儿做过手术。
这话听着确实让家属寒心,就像网友们说的,医生走了、档案丢了,那是医院管理的问题,可卫生院这块牌子还在,庙在这里,菩萨不在了也得认账。
这事儿其实反映出一个让人后怕的问题:四十多年前的基层医疗条件确实简陋,手术流程可能也没现在这么严谨,术前术后数纱布这种现在看来的铁律,在当年可能就漏了。
但对于老百姓来说,这45年的身体折磨和现在的二次手术痛苦,不是一句“时间太久”就能抹平的。
目前,医院已经把那块异物封存了,准备做进一步鉴定。
老太太一家的诉求其实很朴实,就是想要个明白的交代。
法律上讲,这种属于医疗事故的延续,虽然当事人不在了,但机构具备法人资格,该承担的责任一分也跑不了。
这种事儿不能因为“死无对证”就成了断头案,得给老人家一个公道,也给现在的医疗安全敲个警钟。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案件中,尽管时间跨度大、原手术人员缺失,但如果后续鉴定确定异物确为医用纱布,且老人仅有过该卫生院的一次手术史,即可认定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过错。
即便档案缺失,法院也可根据证据链判定卫生院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