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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对非工商登记的合伙人分红,非工商登记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按照百分之多少缴纳

合伙企业对非工商登记的合伙人分红,非工商登记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按照百分之多少缴纳?员工A认购一部分有限公司的虚拟股,这些虚拟股通过合伙企业由合伙人B代持,年度分红,有限公司分红给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再分给所有工商登记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工商登记合伙人按照20%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工商登记的合伙人按照什么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也是20%吗?解答:自然合伙人通常也按照20%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无论是工商登记的合伙人还是非工商登记的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自然合伙人通常都适用20%的税率纳税。但如果存在多层嵌套的合伙企业架构,情况会有所不同。若自然人合伙人处于多层嵌套的底层,其取得的分红所得不能穿透,应按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