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请示”之弊,上下同责方能破局
今天,看到人民日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是批评有些干部过度请示的问题,人民日报刊发评论《“过度请示”,该纠偏了》,深刻剖析了基层干部“事事请示、层层上报”的现象,指出其背后折射出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本领恐慌等问题,切中时弊,发人深省。然而,若将“过度请示”之责全然归于基层干部,则有失偏颇。这一现象的滋生蔓延,实为上下互动失衡的产物,既暴露了下级“不敢为”的怯懦,也反映出上级“不愿放”的专断。唯有上下同责、双向纠偏,方能真正破除形式主义桎梏,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不可否认,部分干部“过度请示”确有主观原因。有的干部将请示报告异化为“甩锅”工具,以程序合规掩盖责任逃避,信奉“不做事就不会错”的消极哲学;有的则因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面对复杂矛盾束手无策,只能依赖上级“定调子”;更有甚者,借频繁请示制造“忙碌假象”,试图在领导面前刷存在感,谋求晋升资本。这些行为本质上是政绩观错位、担当精神缺失的表现,必须严肃批评、坚决纠正。
但若将问题根源仅归于下级,则忽视了权力运行的结构性矛盾。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大权独揽、小权不放”,将事无巨细的审批视为权威的体现,认为“管得越多,权力越实”。一旦下属未经请示擅自决策,即便结果良好,也可能被斥为“越权”“不懂规矩”;而一旦出现问题,则立即以“未请示汇报”为由追责,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种“只揽权、不担责”的管理方式,无形中构筑了“请示依赖”的制度环境——干部不是不想担当,而是“不敢不请示”。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上级部门在考核问责中“重痕迹、轻实绩”,将“是否请示”作为评判干部是否“讲政治、守规矩”的首要标准,而非关注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在这种导向下,基层干部为求自保,只能选择“宁可多请示,不可少汇报”,哪怕是一些本属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也要层层上报、等待批示。久而久之,形成“上面催得急、下面等得久、事情拖成空”的恶性循环,不仅贻误工作,更消磨了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过度请示”表面是作风问题,实则是权责体系失衡的症候。上级的“不放权”与下级的“不敢为”互为因果,共同催生了这一形式主义顽疾。要破解困局,不能只向下施压,更需向上问责。一方面,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明确“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负责的必须负责”的权责边界,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转变角色,从“裁判员”回归“指挥员”,带头履职尽责,主动为下级减压赋能,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
治理之道,贵在系统思维。纠治“过度请示”,既要敲打“躺平者”,也要警醒“揽权者”。唯有上下同责、权责对等,才能真正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守规矩中敢作为,在担责任中善作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