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319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2元!看到这个数据,肯定有人要拿7319/3=2440说人均月工资只有2000多。但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分母是14亿人,而人均工资的分母是拿工资的人数。如果拿工资人数=就业人口7.68亿人,就业人均月工资性收入就是7319/3*14/7.68=4450元。这个数值是税后到手收入,除去了税和社保。
再继续深挖,其实前面的拿工资人数=就业人口是非常不严谨的,因为就业人口里包括了很多不拿工资的,比如农民种自家地、小商贩、小超市、小企业主的收入不算工资性收入,而算经营性收入,这些人的工资性收入几乎为0,而我们平时说的平均工资显然包括这类人的收入,因此常说的“平均工资”=就业人均工资性收入+就业人均经营性收入。一季度人均经营性收入2207元,折算“平均工资”5792元。所以不要说月薪3000宏大叙事和我无关了,3000已经大大落后于平均了。
从这个基础上,可以延伸计算可支配收入占GDP比例。一季度gdp334193 亿元,计算可支配收入占gdp为53.4%,税后工资占gdp30.6%。这个数字近五年很稳定,一直在30-32%之间,工资和gdp增长基本同步。30.6%这个数字看起来比发达国家动辄50%-60%低多了,但这两个其实不是一个口径。如果某国工资性收入占gdp50%,那按老钟的工资占可支配收入比例推算,该国可支配收入就得占gdp87.3%(实际上发达国家财产性和经营收入占比更高,这个比例还得更高),加上税和社保,收入直接比gdp还高了,明显不合理。所以很明显老钟的30.6%和发达国家的50-60%不是一个口径,后者可能是税前收入,还要加经营性收入了。懂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