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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族信托圈子有点炸锅。业内都在传,监管正在酝酿的《资产服务信托管理办法》里,

最近家族信托圈子有点炸锅。业内都在传,监管正在酝酿的《资产服务信托管理办法》里,可能要禁止委托人或者他们指定的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
一句话概括我的看法:防范信托沦为“通道”的初衷完全能理解,但非要一刀切地剥夺客户和私行的投资决策权,不仅脱离了行业现实,最后大概率也会流于形式。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结合目前国内家族信托的生态一看就明白:
首先,这是个“谁掌握客户谁就有话语权”的市场。
到2025年底,全国家族信托规模已经9000多亿了。过去十几年,这块业务的绝对主力军是各大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信任私行,资产配置方案通常也是私行在主导。而信托公司在里面扮演的角色,更多是提供财产隔离和事务管理的法律架构,收取的报酬通常只有千分之1.5到千分之3。
你现在突然要求,客户不能自己定投什么,也不能让信任的私行来下指令,必须把钱交给信托公司去主导投资。问题是,拿着千分之二服务费的信托公司,手头的投研能力根本不足以支撑庞大的主动管理需求。强迫委托人把钱交给不一定擅长投资的机构去管,这多少有点干预财产处置自由的意思。
其次,硬性规定极容易演变成“形式合规”。
如果政策真这么落地,哪家银行还会积极推家族信托?就算推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后很可能演变成:私行和客户在背后定好方案,信托公司做个形式上的审核签字。为了合规而合规,监管想打破的“通道”顽疾其实并没有真正解决,反而增加了各方的交易成本。
《信托法》开宗明义,信托本来就是“按委托人的意愿”来进行管理。被动管理不等于就是违规的“通道”。 说白了,评价一个家族信托好不好,重点应该看信托公司有没有真正做好资产的独立托管、权益保护和风险隔离这些本职工作。至于这笔钱到底交给谁来打理能赚得更多、更安全,还是把选择权还给掏钱的委托人吧,这才是尊重市场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