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HR裁了一名怀孕4个月的女员工,给了N+1补偿后,对方签字走人了,谁料1年过去,女员工突然走仲裁,说当初公司是胁迫她签署协议的,要求返岗外加赔偿,而HR当时一句“走了对你和孩子都好”的录音成了证据。
事发后,公司让女HR站出来背锅,这让她觉得很委屈。
李姐把一摞工作存档放进纸箱,指尖触到一份旧聊天记录截图。
截图是去年和领导的对话,内容是提醒辞退孕妇的法律风险。
这是她现在唯一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凭证,格外珍贵。
三天前,她刚从劳动仲裁委回来,手里攥着答辩通知书。
走出仲裁委大门,北京的风刮在脸上,凉得刺骨。
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年前的一次裁员,会把自己拖进泥潭。
去年此时,公司架构调整,裁员名单由高层直接敲定。
李姐拿到名单时,一眼就看到了张女士的名字,心里咯噔一下。
她清楚记得,张女士当时刚提交怀孕4个月的产检证明。
作为从业八年的HR,她深知孕期员工受法律特殊保护。
她第一时间找领导汇报,明确说明辞退孕妇可能违法。
领导却轻描淡写地说,给足N+1补偿,签字就没问题。
李姐还想争辩,却被领导以“按规定执行”打断。
职场多年的分寸感,让她不敢再违抗领导的明确指令。
她按流程准备离职协议,核算好N+1补偿金额。
约张女士面谈时,她特意把补偿明细一条条讲清楚。
张女士全程没怎么说话,只是低头翻看协议,神色犹豫。
李姐见她为难,便多嘴劝了一句,纯粹出于好心。
“走了对你和孩子都好,回去安心养胎,不用来回奔波。”
张女士听后没表态,沉默片刻便签了字,领了补偿款。
李姐当时还松了口气,觉得总算妥善处理了一件难事。
她按公司要求整理好离职材料,存档备查,渐渐淡忘了此事。
直到一周前,公司HR总监找她谈话,语气带着明显的疏离。
“张女士仲裁公司了,说当初是被胁迫签字,你去处理。”
李姐当场愣住,追问详情才知道,对方有她的录音证据。
更让她心寒的是,总监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她要承担责任。
“协议是你谈的,话是你说的,你得给公司一个交代。”
没有一句维护,没有一丝担当,只剩赤裸裸的推诿。
李姐回到工位,翻出去年的存档,越看越觉得委屈。
她想起《妇女权益保障法》里明确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
也记得《劳动合同法》第42条禁止随意辞退孕期员工。
她当初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如今却要独自承担后果。
她咨询了做劳动仲裁的朋友,了解到案件的关键问题。
朋友说,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
公司无法证明张女士自愿离职,败诉的概率很大。
而她那句劝说话,被录音后易被认定为施压证据。
“HR作为经办人,若有证据证明已提醒风险,可减轻责任。”
朋友的话,给陷入绝望的李姐带来了一丝希望。
她开始疯狂整理证据,翻遍了所有工作聊天记录和汇报。
除了和领导的提醒对话,还有当时的补偿转账凭证。
她还找到了张女士签字的离职协议原件,字迹清晰可辨。
可她心里清楚,公司若想自保,大概率会把锅全甩给她。
这几天,她上班如坐针毡,同事们的议论声让她坐立难安。
有人不知情,说她明知故犯,不顾及孕妇的难处。
也有人私下安慰她,说她只是替公司背了黑锅。
她不敢和家人多说,怕他们担心,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夜里常常睡不着,一闭眼就想起仲裁委工作人员的话。
工作人员说,此类案件通常会优先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
她也尝试过联系张女士,想了解对方的真实诉求。
可对方始终不愿露面,只让代理人转达会坚持仲裁。
公司这边依旧没有任何实质性动作,只让她自行应对。
李姐甚至开始反思,自己多年的HR工作,到底错在了哪里。
她一直坚守职业底线,却还是没能躲过职场“背锅”的陷阱。
距离仲裁开庭还有五天,李姐已经整理好所有答辩证据。
她把聊天记录、工作汇报、补偿凭证都整理成册,一目了然。
她不知道仲裁结果会怎样,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自证清白。
目前,李姐依旧正常上班,只是状态大不如前。
眼底布满红血丝,脸色苍白,连说话都带着几分疲惫。
她不再像以前那样积极主动,做事变得小心翼翼。
空闲时就反复翻看证据,默念答辩要点,生怕出错。
她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若仲裁败诉,就辞职另寻出路。
但她始终坚信,自己没有做错,只是尽了作为HR的本分。
她只希望,仲裁庭能查明真相,分清责任,还她一个清白。
信源:N、N+1还是2N?今天给你讲讲离职补偿那些事儿-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