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无限翻旧账,寒了实干人的心。追责本为震慑乱作为,一旦变成无边界、无视历史背景的秋后算账,只会催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躺平心态。容错要落地,问责有温度,敢担当者才敢向前。不知从何时起,“翻旧账”成为萦绕在不少干事创业者心头的阴霾,成了拔不掉、躲不开的一根尖刺。多年前开展的工作,即便只是存在些许如今看来不合规的细枝末节,全然不顾当年的政策环境、现实条件与工作初衷,一味找人追责、强行定责,已然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
毋庸置疑,建立责任追溯机制的初衷饱含善意。其核心目的,是约束“三拍”干部,杜绝有人在任时盲目决策、任性用权,留下一堆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后一走了之,让公共利益、群众利益蒙受损失。尤其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民生工程等关键领域,适度的责任追溯,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让手握公权力者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源头减少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工作质效的必要举措。
但任何制度一旦执行过界、走形变味,便会背离初衷、适得其反。当下部分地方推行的责任追溯,早已突破合理边界,演变成无底线、无原则的无限追责。时间上没有期限,十几年、二十年前的工作旧事,即便当事人已退休离岗,依旧会被反复翻查、揪着不放;范围上没有边界,工作中无心的细微疏漏、程序上微小的瑕疵,只要稍有牵扯,便会被牵连追责;责任划分上本末倒置,往往只追究一线具体经办人的责任,而当年拍板决策、统筹部署的负责人,却常常置身事外,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更令人难以认同的,是完全割裂历史背景、脱离实际情况的“一刀切”追责,用当下完善的制度、严苛的标准,去衡量过去“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实践。任何制度体系都非一蹴而就,都是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查漏补缺、逐步完善的。如今我们习以为常的规范流程、严格标准,在十几年前或许尚属空白;如今看来不合时宜的做法,在当年可能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事项落地的唯一路径。
回望过去,不少领域都倡导大胆闯、大胆试,诸多工作无现成规矩可依、无成熟经验可鉴,基层工作者只能凭着担当劲头,在探索中前行、在实践中完善,靠着“特事特办”“简化流程”,破解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打通了工作推进的堵点。可时过境迁,当年为了工作、出于公心的担当作为,如今却成了被追责的过错;当年实打实的工作功绩,反倒变成了被揪住不放的把柄,这种“用今天的尺子量昨天的路”的做法,无疑狠狠刺痛了实干者的心。
这种畸形的追责导向,直接催生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越来越多人做事的出发点,不再是如何破解难题、把工作做实做好、满足群众需求,而是如何规避责任、保全自身。面对需要担当担责的工作,能推则推、能躲就躲;面对政策未明确、无先例可循的事项,宁愿停滞不办、敷衍拖延,也不愿主动向前一步。工作干好了,未必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认可与激励;一旦出现纰漏,就要面临无限期追责、终身负责,如此失衡的权责导向,又有谁愿意冒险担当、主动干事?
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愈发凸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因无人敢拍板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本该高效推进的工作,因人人明哲保身而陷入繁琐流程、低效空转;形式主义、躺平心态逐渐蔓延,整个干事创业的氛围被慢慢消磨,大量工作停留在纸面、流于形式,最终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
当然,我们绝非反对所有的责任追溯。对于明知故犯、以权谋私、严重违法违纪、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无论时间过去多久,都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这是维护公平正义、守住纪律底线的根本,任何人都不会对此有异议。我们真正反对的,是不分青红皂白、无视历史背景的盲目追责;是将工作无心失误、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问题,与故意违纪违法混为一谈;是让一线实干者、担当者为历史局限、制度漏洞独自买单。
追责的本质,从来不是为了惩处干部,而是为了规范行为、推动工作、激励担当。若追责最终导致人人畏首畏尾、躺平摆烂,便是彻头彻尾的本末倒置。我们迫切需要的,是有边界、有尺度、有温度的理性追责:要严格区分故意违纪与工作失误、历史遗留问题与当下违规行为、个人责任与制度责任,做到精准界定、依规追责;要将容错纠错机制真正落到实处,而非停留在文件、口头上,为出于公心、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实干者流汗不流泪、担当不担惊。
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批又一批敢闯敢试、勇于担当的实干者。唯有摒弃无限翻旧账式的盲目追责,树立科学合理、宽严相济的追责导向,才能打消干部的思想顾虑,唤醒干事创业的热情,让更多人放下包袱、主动作为,才能真正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