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不是电影,是1993年真发生的事。
陈绍明开着没保险的货车,晚上在黑龙潭路上撞倒三个大学生。他没报警,也没叫医生,把人抬进驾驶室就往阿子营跑。路上他跟两个小工商量:“埋了还是扔崖下?”没人拦。
到了荒山,其中一个学生醒了,哼了一声。他们还是挖坑,把人埋了,嘴里全是红泥沙。后来小工吓坏了,跑去砖厂跟领导说了实话,陈绍明才被抓。
法院没按车祸判,直接定故意杀人。他说怕赔钱、怕坐牢,不是一开始就想杀人,但人还活着就被埋,这就是杀人。
他奶奶到死都不知道孙子干了这事,应新平妈妈借了一千块送儿子上大学,人再没回校门。
这事过去三十年,但那天晚上那条路,那二十米,一直没变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