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下半身怪谁?”2023年,一50岁男子带30岁女网友到农场玩,发生关系后男子太激动,结果呕吐不止,浑身颤抖,女子随即逃跑,男子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落下终身残疾,于是男子将农庄和女子告上法庭,索赔140万元,法院如何判?
2023年,50岁的解某(化名),通过婚恋网站认识30岁的离异女子阿美(化名),解某早年做生意,家境不错,妻子去世后一直单身。
儿子心疼他,帮他在婚恋网注册账号,希望他能找个伴,没多久,解某就刷到阿美,阿美30岁,独自带娃,想找个踏实人过日子,两人线上聊得火热,没一周就约定线下见面。
见面地点选在厦门郊区一家农庄,环境清静,适合约会,当天两人玩得很开心,钓鱼、散步、聊家常,晚饭时解某心情好,还破例喝了点酒,酒过三巡,解某提出去农庄的客房休息,阿美没拒绝,后续事情顺理成章,两人发生关系。
完事没多久,意外突然发生,解某突然浑身发抖、呕吐不止,脸色惨白,话都说不出来,阿美当时吓坏了,简单帮他擦了擦嘴、盖好被子,没多想也没敢多待,拿起包就悄悄离开了农庄,既没打120,也没喊老板,更没通知任何人。
阿美这一走,就是整整24小时,解某独自躺在客房里,意识模糊、痛苦挣扎,完全错过最佳救治时间,直到第二天下午,农庄老板见解某的车一直停在院子里,房间也没动静,才上门查看,敲门没人应,老板强行破门而入,发现解某奄奄一息,赶紧拨打急救电话。
送到医院后,医生诊断:解某本身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病,加上喝酒、情绪过于激动,引发脑血管破裂、脑出血,虽然命保住了,但神经严重受损,落下终身残疾,生活无法自理。
事后解某越想越气:自己发病时,阿美在场却直接逃跑,农庄也没及时发现,才导致自己残疾,他一纸诉状,将阿美和农庄老板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0万元。
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
解某认为:阿美是同行人,自己发病她有救助义务,却选择逃跑,直接耽误救治;农庄作为经营场所,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长时间没发现客房异常,两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阿美觉得委屈:我和他只是网友,非亲非故,没义务管他,他发病是自己身体不好,我当时害怕才离开,已经帮他盖了被子,不算没作为。
农庄老板也喊冤:客房是私密空间,我不可能随时查房,发现异常后马上送医,已经尽到责任,不该赔偿。
法院审理后,把责任掰得明明白白。
首先,解某自身承担70%主要责任,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有高血压、冠心病,还喝酒、过度兴奋,对自身安全没尽到注意义务,是发病致残的核心原因。
其次,阿美承担15%责任,法院认定,两人自愿约会并发生关系,属于"先行行为",阿美因此产生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解某突发重病、生命垂危,阿美有能力拨打120,却因害怕直接离开,导致救治延误,存在明显过错。
最后,农庄承担15%责任,根据《民法典》,公共场所经营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家农庄违规提供住宿服务,又没建立客房巡查制度,24小时没发现异常,未尽到合理关切义务,对损害扩大有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解某140万损失,自行承担70%即98万;阿美赔偿15%即21万;农庄赔偿15%即21万。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男女,约会时都要守底线、知分寸,更要对自己的身体和行为负责,真遇到意外,别慌、别跑,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既是帮别人,也是保自己,别等出事、赔钱、留残疾,再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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