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敢不敢”的问题,核心是他“有恃无恐”,是乱世里权力碾压规则的必然选择。
1927年,张作霖的奉系军阀牢牢掌控着北京,手里握着军政大权,就是当地实打实的“话事人”。当时,李大钊是中共北方区委的负责人,一直在北京组织反帝反奉的活动,直接触动了张作霖的利益,成了他眼里的“心腹大患”。
再看当时的局势:张作霖不仅手握枪杆子,还得到了列强的默许,甚至连苏联的外交照会都被他拒之门外。在军阀混战的年代,哪里还有什么真正的司法制衡?法律早就成了摆设,谁手里有兵、有实权,谁就能说了算。
对张作霖来说,杀李大钊根本不用顾虑什么“法理”,纯粹是权力逻辑下的冷酷计算。这既是一场针对革命力量的政治清洗,更是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清除阻碍他掌权的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