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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法国可能要把圆明园被抢走的宝贝,连同当年抢走的紫禁城藏品归还给中国了。

重磅!法国可能要把圆明园被抢走的宝贝,连同当年抢走的紫禁城藏品归还给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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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法国国民议会大厅内一次平静的表决,可能正在撬动一个多世纪以来全球文物流通的既定秩序。

议员们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了一项旨在简化文物归还程序的法案。

在讨论中,法国议员热雷米·帕特里耶-莱图斯援引了文豪维克多·雨果在1861年对英法联军劫掠圆明园的谴责,并宣称“雨果希望的一天终于到来”。

这一幕极具象征意义:一个昔日殖民帝国的立法机构,正在试图用法律工具,处理其先辈用枪炮写就的历史。

当聚光灯从激昂的演讲台移向冰冷的法律条文与错综的国际现实时,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浮现:这扇被象征性打开的大门,究竟通往何方?

对于数以百万计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而言,这是否意味着回归之路的真正起点?

这项法案的核心突破,在于其试图将文物归还从“政治特例”转变为“行政常规”。

过去,法国奉行“国家收藏不可转让”的绝对原则,任何文物归还都需要国会为其单独立法,过程漫长且政治阻力巨大。

新法案建立了一个框架:由政府通过行政程序批准,由专家委员会审查文物的来源与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这相当于在法国固若金汤的“公共收藏”壁垒上,安装了一扇可以按规定开启的“门”。

但这扇门并非自动感应,其开启有明确的限定条件:主要适用于1815年至1972年间,通过掠夺、强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文物,且须由原属国政府提出请求。

这意味着,程序简化了,但裁决权与主动权,仍牢牢掌握在法国手中。

将这一法案置于近年全球“文物追索”的浪潮中观察,其驱动力清晰可见。

法国乃至欧洲博物馆中大量来自前殖民地的文物,正承受着日益强大的道德与政治压力。

对非洲文物的归还是当前最优先、最明确的议题。

中国文物的回归,在此刻更像是一个被宏大叙事偶然照亮的侧面,而非法案设计的初衷。

然而,历史的巧合在于,法案适用的时间范围与界定标准,恰好覆盖了近代中国文物流失最惨痛的两个篇章:1860年英法联军对圆明园的劫掠,以及20世纪初敦煌藏经洞文献的外流。

这使中国成为了该法案潜在且重要的适用对象。

在可能受益的文物中,圆明园旧藏的现实机会相对更大。

原因在于其“证据链”的相对清晰:1860年的军事行动是明确的历史事件,枫丹白露宫中国馆等处的收藏来源有史料可循,且这些器物本身不属于“军事物品”。

2013年法国皮诺家族归还青铜鼠首、兔首,已为先例。

“机会更大”不等于“水到渠成”。

每件文物都需经过法方专家委员会的个案审查,以确定是否构成该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

历史定性与法律定性之间,仍有需要博弈的空间。

相较之下,敦煌文物的回归之路更为坎坷。

20世纪初,法国学者伯希和以“购买”等形式获取大量敦煌写本,其行为发生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性质界定远比直接的战争掠夺复杂。

在新法案框架下,要论证其取得方式“非法”,所需的法律与历史证据门槛更高,面临的争议也可能更多。

这揭示了法案的另一面:它为解决最无争议的掠夺(如军事劫掠)提供了路径,但对那些发生在灰色地带的、利用不对称权力获取文物的行为,依然留有很大解释余地。

此外,一个常被忽略但至关重要的界限是:该法案主要针对法国国家的公共收藏。

而无数中国文物,早已通过拍卖、交易流入私人藏家与商业画廊之中。

这部法律的光芒,无法直接照进私人市场的密室。

巴黎、伦敦、纽约的拍卖场上,中国文物的流转仍将遵循另一套商业与国际私法的规则。

文物的回归,因此被分割为“公共收藏”与“私人持有”两条截然不同的赛道。

那么,这部法律对中国究竟意味着什么?它绝非一份立即兑现的承诺,更像是一把制式特殊的钥匙。

它提供了第一条可重复使用的制度化路径,降低了未来就单件或批量文物进行谈判的整体成本。

它标志着“文物来源合法性”已成为西方社会无法回避的核心议题,从道德呼声内化为了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这本身就是国际规则演进的胜利。

然而,手持这把钥匙,并不意味着能打开所有门锁。

决定权、审查权、优先顺序的设定权,仍在法国。

在可预见的未来,非洲前殖民地国家的诉求在政治、道义和外交资源分配上,显然处于更优先的位置。

中国需要精准地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个案,积累成功的判例,逐步推动审查标准向有利于历史正义的方向倾斜。

这是一场需要专业知识、外交智慧和持久耐心的法律与外交博弈。

信源:法国全票通过“文物归还法案”, “还给被掠夺的中国”,雨果盼的这天终于到来?——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