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 “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 “滚” 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二审判了!
这名叫丁力(化名),在上海一家公司干了8年,还是综合管理部经理,算是公司的老员工了。
事情发生在2020年5月15号,丁力和公司的王总(化姓)在办公室里因为工作上的事吵了起来,王总一时没压住火,直接冲丁力吼了一句 “滚”,语气特别冲,任谁听了都觉得是被赶出去的意思。
丁力也没多辩解,心里憋着气,觉得老板都让自己滚了,再待下去也没面子,于是转身就走出了公司,直接回了家,他当时心里想的是,老板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这不就是让自己别再来上班了吗?
可谁也没想到,丁力这一 “滚”,就真的半个月没去公司,也没打卡,更没跟公司请假,而公司这边呢,也没任何动静,既没人给丁力打电话让他回来上班,也没人问他为啥不来,就跟没这个人似的。
直到5月22号,公司的律师因为别的工作给丁力打了个电话,聊的都是工作上的事,压根没提让他回公司上班的事,丁力这时候更确定,老板是真的不想让自己干了,所以还是没去公司。
到了5月29号,丁力心里还是没底,就带着妻子一起去了公司,找到王总,主动说自己想回来上班,可王总却淡淡的说了一句,让他回去等通知,没说让他什么时候来,也没说不让他来,就这么模棱两可的一句话。
丁力没办法,只能继续在家等,可这一等,等到的不是上班通知,而是开除通知,6月9号,公司正式发了通知,说丁力擅自离岗、旷工多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把他开除了。
丁力一下子就炸了,他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是老板让自己滚的,自己只是按老板的意思做,怎么就成旷工了?而且自己后来还主动找老板要求上班,是老板让自己等的,现在反而把自己开除,这不是欺负人吗?
于是丁力直接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共159800元,可仲裁委听完双方的说法后,并没有支持丁力,觉得老板说的 “滚” 就是气话,不能当成是让他离职的指令,丁力没请假就不上班,就是旷工,公司开除他没毛病。
仲裁输了,丁力不服气,干脆把公司告上了法院,想要一个公道,一审法院审理后,还是支持公司的说法,认为丁力没办法证明老板说的 “滚” 是让他滚出公司,他自己不上班就是旷工,所以判决丁力败诉,公司不用赔他钱。
丁力还是不死心,又提起了上诉,这就到了二审,二审法院审理的时候,注意到了几个关键细节,彻底改变了判决结果。
法官发现,丁力从5月15号离开公司后,公司从来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也没有要求他回来上班,哪怕是律师跟他沟通,也没提过上班的事,而且丁力主动找老板要求上班,老板却让他回去等,没给任何明确的说法。
法官认为,这种情况下,丁力把老板的 “滚” 理解成不让自己上班,把老板的 “回去等” 理解成继续在家等通知,都是合情合理的,不是丁力故意旷工,而是公司的指令太模糊,没说清楚到底让他来还是不来。
所以二审法院最终改判,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丁力,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支付丁力赔偿金159800元,差不多16万。
这事一出来,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说丁力太实在,老板气头上的话也当真;也有人说公司太过分,管理太随意,气话不能当管理依据,耽误了员工还不想负责。
其实这事也给所有老板和员工提了个醒,老板们再生气,也别随口说 “滚” 这种话,管理要讲规矩,辞退员工要有明确的依据和书面通知,别模棱两可耽误人。
而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也别像丁力这样直接就不上班,最好是当场或者事后用微信、邮件确认一下老板的意思,留好证据,避免被当成旷工。
毕竟职场上,规矩比气话重要,证据比委屈有用。你们觉得这个二审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被老板骂 “滚”,你会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