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引进对象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附件3)的硕士研究生;4.软科中国医药类大学排名前30位高校(附件4)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限报考卫技类岗位);5.软科中国体育类大学排名前10位高校(附件5)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限报考体育类岗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本科阶段为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以及已被温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应聘知名企业岗位的不受学校范围和上述条件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