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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凉透了!”河南,一名男子上班时救火,保住2000多万的电脑设备。因为老婆送的

“心凉透了!”河南,一名男子上班时救火,保住2000多万的电脑设备。因为老婆送的衣服被烧坏,他想让公司赔一件,谁知负责人的话让他傻眼了,“这个和我们没关系!”

这事就发生在河南,公司的老员工秦先生。那天下午,公司厂房突然冒起浓烟,火舌顺着窗户往外窜,里面放着的全是电子电脑设备,总价值足足2000多万。要是火势蔓延开来,这些设备全得被烧废,公司得承受多大的损失,用脚想都能知道。

当时在场的员工,没人敢往前冲,全都往厂房外跑,生怕被火伤到。只有秦先生,看到火势还没到无法控制的地步,又想到这些设备对公司的重要性,没多想就冲了上去。

他没受过专业的消防训练,全凭着自己知道的一点消防知识,抓起厂房里的灭火器,一趟又一趟地扑火、抢救设备。

忙活了好一阵子,秦先生终于把火势控制住了,等消防员赶到的时候,火已经基本被扑灭,2000多万的设备完好无损,没受到太大损失。

公司的财产保住了,可秦先生身上的外套,却被大火烧得不成样子,到处都是破洞,根本没法再穿了。

这件外套不是什么名牌,却是秦先生的老婆特意给他买的,平时他舍不得穿,只有上班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穿着,对他来说,不光是一件衣服,更是老婆的心意。

看着被烧坏的外套,秦先生心里又疼又无奈,他也没指望公司给自己什么奖励,就想着让公司帮忙赔一件,价格不用太高,和原来的差不多就行。

可谁能想到,秦先生找到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后,负责人的一句话,直接让他傻眼了。负责人冷冰冰地说:“你救火是你自己愿意的,衣服烧坏了,这个和我们没关系,公司不赔。”

秦先生当时就懵了,他想不通,自己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场保住了公司2000多万的财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就换来了这么一句冷漠的话。

他和负责人理论,说自己是为了公司才烧坏的衣服,公司多少得给个说法,可负责人根本不听,还不耐烦地把他打发走了。

其实很多人都有疑问,秦先生作为公司员工,救火是不是他的义务?答案很明确,不是。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该立即报警,这是义务,但普通员工没有必须冲进火场救火的义务。秦先生的行为,说白了就是见义勇为,是出于好心,帮公司避免了巨大损失。

从法律上讲,秦先生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简单说就是,他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救火,但为了避免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失,主动去做了,这种情况下,他有权要求公司偿还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烧坏的衣服就属于这种必要费用。

退一步说,就算不算无因管理,秦先生是在工作时间、为了公司利益受到的损失,公司也该给予合理补偿。

更让人寒心的是,公司保住了2000多万的设备,却连一件衣服的赔偿都不愿意出。对比一下其他公司,差距就出来了。

有个员工见义勇为救了人,公司直接奖励了一套价值六十万的房子,既弘扬了正能量,也让员工感受到了公司的温暖。

而秦先生所在的公司,不仅不奖励,连基本的补偿都拒绝,这样的公司,怎么能让员工心甘情愿地付出?

后来记者跟着秦先生一起去公司协商,值班的苏经理才勉强表示,认可秦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也为公司之前的态度道歉,愿意和秦先生协商衣服的赔偿事宜。

最终秦先生拿到了衣服的赔偿款,但他心里的那股凉意在,再也没了之前对公司的归属感。

秦先生说,他在这家公司干了很多年,一直兢兢业业,从来没敷衍过工作。这次救火,他没想过要什么回报,可公司的冷漠,让他彻底寒了心。最后,秦先生选择了辞职,离开了这家他奋斗多年的公司。

说句实在话,秦先生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一件衣服值不了多少钱,可公司的态度,寒的是所有员工的心。要是以后公司再遇到类似的情况,还有哪个员工愿意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去保护公司的财产?

企业的发展,靠的不是冷冰冰的设备和利益,而是员工的真心付出。连员工为公司利益遭受的小小损失都不愿承担,连见义勇为的行为都得不到认可,这样的公司,就算暂时保住了财产,也留不住人心。

人心散了,公司再有钱、再有设备,也走不长远。

秦先生虽然辞职了,但他的做法没有错,见义勇为从来都不是多余的,也不该被冷漠对待。希望更多的企业能明白,善待员工,认可员工的付出,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也希望秦先生以后能遇到一个有温度、有担当的公司,不再因为自己的善良和勇敢,受到这样的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