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陕西发生了考古“灯下黑”的事:一名考古队长私藏刚出土唐代“四龙金镯”,允诺情人定情之物,最后遭遇“仙人跳”!
1988年,陕西咸阳机场要扩建,按规矩考古队得先进场清墓,当时带队的是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隋唐室主任贠安志,他是考古队长,现场发掘全由他负责。
工地挖开后,找到一座唐代贵族墓,墓主是唐初的贺若氏,出土了不少金银器物,其中一件金镯刚从土里露出来,就被贠安志盯上了。
这件金镯是纯金铸造,整体椭圆形,中间有轴可以活动,轴的上下各有两颗金珠,两两相对的四条龙盘在镯身上,刚好组成两幅二龙戏珠的样子,合口的地方有挂扣,能灵活开合,后来这件文物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全名叫“四龙戏珠纯金双鞘镯”,业内一般叫它四龙金镯,有专家曾估值两亿!
金镯是工地民工挖出来的,当时现场没来得及登记入库,贠安志仗着自己是队长,直接把金镯扣在了手里,既没上报给单位,也没登记入账,偷偷藏了起来。
那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青年巴某,两人来往很密切,他觉得这金镯贵重又好看,就想当成定情物,私下跟巴某许诺要送给她,一直自己保管着。
贠安志以为现场是自己负责,又是负责人,藏一件文物没人会发现,他没料到巴某早就有别的打算,1994年1月5日,巴某伙同自己的男友赵有权等人,设局对贠安志实施抢劫,目标就是他私藏的这只四龙金镯。
双方争执拉扯的时候,金镯的事彻底暴露,警方很快介入调查,一查就清楚,这只金镯是1988年咸阳机场唐墓出土的文物,被考古队长贠安志偷偷藏起来侵吞了,除了私藏文物,警方还查出贠安志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其他问题。
这个案子前后审了六年,法院最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贠安志有期徒刑十二年,被他侵吞的四龙金镯也被成功追回,交给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收藏,成了馆里的一级文物。
考古现场本来是保护文物的第一道线,结果负责人自己监守自盗,把刚出土的国宝当成私产,还想用来维系不正当关系,最后被情人设局算计,整件事成了考古界典型的灯下黑案例,文物只要出土就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私藏、侵占都是触犯法律,专业人员知法犯法,最后只能自食恶果。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