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通报里一个个落马的,我就纳闷了,这贪官咋跟韭菜似的割不完?
细想一下,根儿可能不在贪的那个人身上,而是在当初让他“上位”的那只手。
这就跟咱们给公司招人一样,你招进来个手脚不干净的,HR和部门主管不用担责?
现在的怪象是:提拔时个个拍胸脯保票,出事后当初举荐的人全都“神隐”了。
说句不好听的,得改改规矩了。
谁提拔谁签字,搞个“终身售后”。
以后这人要是歪了,当初签字画押的那个,不管退休没退休,都得拉出来挨板子。
只有让推举的人感到“肉疼”,他们才不敢拿乌纱帽做人情。
如果不把这一关卡死,光靠后面抓,累死也抓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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