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看新闻,真觉得这“私自”二字简直成了万能背锅侠。
博物院院长把文物倒腾出去,说是个人行为。
银行经理把老百姓存款转走了,也就是个个人行为。
就连被扣下的电动车能被神秘人“私自”出口,还没个单位出来认账。
我就纳了闷了,这些人手里哪来这么大通天的权力?
每次一出事,涉事单位就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仿佛那个闯祸的人是凭空冒出来的临时工。
其实咱们老百姓心里跟明镜似的。
怕的根本不是某个人贪心,怕的是那层层监管到了关键时刻怎么全成了摆设?
这哪是简单的“私自”处理,分明是看门人睡着了,让耗子在粮仓里安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