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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肉放臭,等上面爬满了活蹦乱跳的东西,再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下油锅炸得金黄酥脆…

把肉放臭,等上面爬满了活蹦乱跳的东西,再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下油锅炸得金黄酥脆……
当个零嘴儿吃。
我第一次听说这事儿的时候,整个人都木了。真的,就感觉脑子里“嗡”的一声,三观被按在地上摩擦。
这还不算最怪的。
我还能理解那种,不吃肉,但就爱用红烧肉的油汤拌米饭的人。
那一口,是真香。
香的不是油,是小时候馋肉馋到骨子里的念想,是物质匮乏年代里最顶级的慰藉。那是刻在基因里的记忆。
但……吃那个……我真是,我滴个乖乖。
我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味觉体验。
是蛋白质很丰富?还是口感嘎嘣脆?
是不是闭上眼睛,就跟吃别的炸小虫子没啥区别?
后来我琢磨过味儿来了。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你眼里的“要命”,可能是人家心里的“美味”。
你觉得肠胃在翻江倒海,人家可能吃出了灵魂的满足感。
所以啊,别急着说“恶心”,也别轻易下判断。
存在,就有它存在的逻辑。
哪怕那个逻辑,你一辈子都理解不了。
这世界,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生猛,也宽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