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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废除不平等条约是否有法理依据?

对于中国建国时制定的“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教材上讲得很模糊,只是说废除不平等条约,导致很多人出现了误解,以
对于中国建国时制定的“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教材上讲得很模糊,只是说废除不平等条约,导致很多人出现了误解,以为新中国不承认清政府签订的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也不承认中华民国建立以来的新修的所有条约。
这些误解造成了两个错误认识,第一种是看到1925年北洋政府签了《斯瓦尔巴条约》,新中国承认并积极去斯瓦尔巴群岛建科考站,于是以为:“平等不平等我说了算,对我有利的我就承认,对我不利的就不承认。”第二种是看到新中国同苏联完全按照清朝的割地条约的边界线划定边界,看到谈判香港回归时援引、按照99年的租借期来,又以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只是说说。”
这种错误的认知,完全是由于为了给台湾地区挽尊,对教材进行了修改的缘故。
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不会在一个政策的基本落脚点上左右横跳。作为建国初的天团,在急需要打开外交局面的情况下,更不可能犯这种在国际上会落人口实的“双重标准”。这说明大家对“另起炉灶”的概念一知半解。那么,建国初的外交政策上,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以下是在外交部官网公开的描述,位于外交部官网-资料-中国外交历程-《新中国成立前夕外交政策的制定》:
为了同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外交一刀两断,维护新中国的独立和主权,毛泽东主席主张“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这就是:对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一律不予承认,将驻在旧中国的各国使节只当作普通侨民而不当作外交代表看待,对旧中国同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和协定要重新审查处理,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有步骤地彻底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和特权,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
完全不承认的条约仅限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那些条约,准确来讲是1927年以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一切条约。这种不承认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中国共产党在1927年之后就有了自己的队伍,着手建立自己的政权。外国政府同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约,没有同共产党的队伍、政权做过商量,那当然可以不承认。难道美国内战时,南方政府对外签订的那些条约,北方政府会承认吗?难道苏联内战的时候,苏维埃政府签订的条约,白军会承认吗?难道法国大革命时期,复辟的路易十八签订的条约,拿破仑会承认吗?
直到今天,这条外交政策仍然是成立的——对于台湾伪政府对外签订的一切条约,中国政府不予承认。
“将驻在旧中国的各国使节只当作普通侨民而不当作外交代表看待。”和上一条是一样的,就是指驻国民党政府的各国使节——总不会有人认为1949年了还有驻清政府的使节吧。驻国民党政府的各国使节不是驻中国合法政府的使节。不难理解吧,现在某些国家派到台湾的“使节”在大陆依旧不予承认。
对旧中国同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和协定要重新审查处理。这也是完全符合国际法的。原因有三:1,自1924以来,国共合作建立起的广州国民政府,是中国共产党参与并承认的唯一合法政府——直到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所以自1924年以来,北洋政府签订的一切条约,新中国都可以直接不予承认。道理和之前是一样的。现在还是审查后可以承认,已经开了很大的口子了。2,中国共产党承认的法理路线,是清政府-孙中山先生领导的革命团体-中国共产党自己的队伍,1912年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建立起北洋政府,其签订的一切条约,难道孙中山、蒋介石会承认吗?当然不承认。孙中山在领导革命过程中,其不承认的一切条约,我们都不予承认。3.清政府、北洋政府当时签订的条约,基本都已经废止,或者由南京国民政府签订了新的条约进行替代。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蒋介石政权借此机会将大多数涉及外国在华利益的条约进行了更新;而在解放战争期间,蒋介石为了谋求美国的支持进一步签订了一系列的卖国条约。有的答主列出了这些条约,数量之大足以让慈禧惊诧、让李鸿章自愧不如。这些新条约的签订,也意味着之前清政府、北洋政府签订的条约已经作废,帝国主义拿着已经作废了的条约来,难道我们也要按条约办吗?那当然不是。
“有步骤地彻底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和特权,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这指的是新中国要同外国签订新的条约来取代旧的条约,或者是已经无效的,或者是尚且有效的。就像国民党政府和苏联签订了条约,出卖了中东铁路、旅大港等,新中国不承认这则条约,那就要去签新的条约,并废除苏联在华特权。有的地方进展快一些,比如和法国重新建交并重新签订条约;有的慢一些,比如和美国重新建交并重新签订条约;有的直到20世纪的尾声才解决,比如香港、澳门的回归;有的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比如南海上岛礁、开发问题,钓鱼岛问题等。这种有争议,然后通过协商,不断地摧毁另一国的在某国势力和特权,当然是世界上的通行做法。
新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从来没有只靠拳头说话。新中国从来都是站在国际法、站在世界人民所认同的方面。废除、审查处理旧中国签订的条约当然是符合国际法的:对于内战中敌对政府签订的条约,本政府自可以不予承认;对可能已经失效的条约,本政府自然要审查确认,未失效的条约可以继续进行;最终的目的是签订新的条约,消灭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和特权,这点一直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