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的提案,才是资本市场最佳的提案,也是最受散户欢迎的提案。为什么这么说呢,事情还得从一桩资本市场的旧案说起。
2021年3月24日晚,股转系统的公司金亚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因股票欺诈发行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看到这个结果后,很多投资者感到无比愤懑。为什么呢?
金亚科技这家公司,是第一批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00028)。后来法院查明,2008年-2009年7月,周旭辉为使金亚科技在创业板顺利上市,授意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要求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共虚增和夸大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数据,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其中,公司2008年到200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作假金额分别为披露金额的87%和84%,净利润作假金额分别为披露金额的105%和101%,净资产作假金额分别为披露金额的89%和69%。
如此数额庞大的造假,再加之金亚科技上市后,股价从高点开始雪崩,套牢了一大批股民,最后退到股转系统,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但最后,法院仅判处周旭辉缓刑和10万元的罚款。如此轻轻松松的判决,难怪很多投资者感叹,始作俑者,其无罪乎?
资料显示,资本市场20年来,造假上市的公司屡见不鲜,惩而不绝,为什么?
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造假上市、欺诈上市,就算东窗事发,当事人也能承担起处罚后果。
按照目前的刑法,股票欺诈发行罪对应的刑法,最高刑期才15年,根本无法震慑那些胆大妄为者。
至于上述周旭辉,为害深远,才仅仅判处缓刑,不仅难掩悠悠众口,也让那些欺诈发行者跃跃欲试。
所以,此次两会上,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提议,将纳入金融诈骗罪,将对遏制资本市场造假者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因为,如果按照金融诈骗罪,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这无疑将对那些意图欺诈发行者,施以强烈的震慑,形成强大的心理阴影,从而循规守法,不敢轻举妄动。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踩雷的机会才会大大减少。
严刑峻法,才能威慑当下,震慑久远,也只有“周旭辉们”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真心希望,王建军副主席的提案,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付诸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