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陕西宝鸡人沈先生还在北京打工。
有一天,亲戚打来电话:西安三桥那边有个叫“某某花园”的小区在卖房,价格便宜,你回来看看?
沈先生动心了。他坐着火车咣当咣当回了西安。售楼处的人倒也爽快,没藏着掖着:“我们五证不全,但后面都能补上,房产证也能办。”
那语气,就像说“今天的菜不太新鲜,但炒一炒也能吃”。
沈先生信了。
2013年2月5日,他签了合同,买了12幢B单元34层3401号房,88.92平米,总价23.5万。当天刷了首付11.77万。
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2015年5月3日前交房。
他等啊等。
2015年过去了,楼没盖好。
2017年,开发商终于来电话了:“可以交房了。”
沈先生挺高兴,赶过去一看,人都麻了。
楼盖到32层就打住了。他买的34层,从始至终,只活在合同里,活在他的想象里。
没有34层。没有电梯按钮上那个数字。没有窗外的风景。只有一堵实实在在的墙,和一句轻飘飘的话:“要不您换个32层的?”
这就好比你去饭馆点了一份红烧肉,等了四年,端上来一碗炒白菜。老板说:猪长不到那么大。
沈先生懵了。但没办法,房子要住,他妥协了:32层就32层吧。
等他过完年回来准备交钱办手续,对方告诉他:32层的房子,也没了。
得,那就退款吧。
从2018年开始,沈先生走上了“挤牙膏”式追债路——
2020年,退了2万。2022年,退了5万。
一共退了7万。首付还差4.77万没退。至于利息、违约金,那更是一个遥远的数字。
沈先生不是没想过讲道理。他去了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上白纸黑字写着:开发商2022年6月28日前支付约7.5万元。
开发商没给。
他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一查,沉默了。

这家“西安市某某某城中村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没存款、没房产、没车、没证券。干干净净,像被风扫过的院子。
法院只能给它发了个“限制消费令”,然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翻译一下:“我们知道你赢了,但我们暂时也找不到它的钱,你先回去,有线索再来”。
法律给了沈先生一个公道,却没给他一把能开门的钥匙。
记者后来找到了当年仲裁时开发商的委托代理人李先生。李先生说:“公司现在困难,但有块地准备转让,转出去就能解决问题。”
他还顺带揭开了一个更大的秘密:“当时计划建34层,盖到32层不让盖了。其实33、34层不符合规划?按道理整栋楼都不符合规划。这是小产权房,没有手续。”
整栋楼,都不合规。
公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陈先生更干脆:“加贝花园不是我们开发的,是别的公司借用我们资质开发的。”老爷子去世后他才接手,以前的事,“不熟悉”。
合同上盖的是你们公司的公章,原法定代表人的私章也在上面,现在说“不是我们开发的”,这话就像借钱时拍胸脯,还钱时说不认识你。
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听了都直挠头:“这个情况,我们得再了解了解。”
公开信息显示,这家公司早已是法院的“常客”。多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多次被限制高消费。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
沈先生的故事,其实不是什么离奇新闻。

它每一年,都在悄悄上演。
第一,预售制的本质,是一场信息极不对称的“期房抽奖”。你交钱的时候,房子是一张图纸、一个沙盘、一句承诺。开发商拿你的钱去滚动开发,赚了是他本事,赔了是你的风险。沈先生抽中的那张彩票写着:34层,谢谢参与。
第二,“五证不全”、“小产权”、“城改房”这些词,听起来像个技术问题,实际上是个法律黑洞。很多人不是不懂,而是抱着“万一能行呢”的侥幸。结果往往是,你买的不是房,是一张维权体验卡。
第三,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是很多人维权路上的最后一堵墙。法律确认了你的权利,但执行不到财产,判决书就像一张没有日期的承诺。法院也很无奈:它确实没钱啊。
但沈先生没有放弃。
他从协商到仲裁,再到申请强制执行,把所有程序都走了一遍。法律给了他胜诉的裁决,舆论给了他一个被看见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终结本次执行”不等于永久终结。只要开发商哪天有了一笔钱、一块地、一个账户,沈先生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那位李先生说,公司在卖地筹钱。这块地是真是假、能不能卖掉,谁也不知道。但至少,事情没有被彻底锁死。

阳光照进来了,哪怕只是一道缝。
这个世界有时候很荒唐,你掏空积蓄买下的34层,可能从未在这个星球上存在过。
但荒唐的另一面是,总有人不愿意就这么算了。
沈先生等了13年,还在等。他的等待,像一根针,扎在那栋不存在的34层楼下,也扎在很多人的心里。
不是所有的坚持都能换来圆满。但所有的不放弃,至少让那些灰色地带,没办法安安静静地存在下去。
34层,看不见。合同上写过。很多人还记得。
记得,就有要回来的可能。
来源/华商报《男子买了西安一小区34层的住宅,收房时得知只建到32层!开发商仲裁代理人:只让盖到32层》、大众日报《男子购买一小区34层的住宅,收房时得知只建到32层,开发商仲裁代理人:只让盖到3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