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称表姐的家属在网上发帖,说家里一个月就靠两千块低保金过日子,这一下子“天塌了”。

那问题来了:政府这么做,到底有没有道理?
律师的看法是,从法律条文上讲,还真挑不出毛病。低保说白了就是兜底救命的钱,给的是吃不上饭的家庭。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低保户得接受动态核查,日子要是明显好起来了,救助就该退出。江西本地的评估办法里更是白纸黑字写着:低保期间自费出国旅游、娱乐,属于高消费行为,说不出正当理由的,就该停发。你想啊,兜里的钱能飞到香港看演唱会,还伸手要救济金,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更何况事先有人打过招呼,姑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可老百姓心里那个疙瘩,也不是没道理。老话说得好,法理不外乎人情。这钱是孩子辛辛苦苦打工挣的,不是偷来抢来的,年轻人追个星,充其量算不懂事,算不上“富起来”了吧?就因为这一趟,全家老小的生计说断就断,是不是有点“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法律上管这个叫“行政比例原则”——通俗点讲,就是管束要有分寸,下手不能太狠,惩罚的板子得打得合乎情理。一刀切掉全家口粮,板子是不是打重了些?
好在路没堵死。家属要是不服这个处理结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实在不行还能去法院告,讨个说法。
这事儿说到底,给大伙儿提了个醒:低保是雪中送炭的钱,不是锦上添花的钱。手里还有余力看演唱会,就该把名额让给真正揭不开锅的人。守住规矩,才能守住这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