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投资者老陈收购了一家制造企业的债权,本金加利息总共800万。
他兴冲冲地准备查封抵押设备,却发现——这家公司早就被吊销营业执照了!
更离谱的是,两个股东不但没组织清算,反而偷偷把厂里的设备卖了变现,账目也莫名其妙”丢失”了。
老陈一查工商档案,公司解散后整整三年,清算组连个影子都没有!老陈二话不说,起诉两个股东承担清算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定: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判决两股东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连带赔偿800万,老陈最终回收了720万!
很多人以为,公司被吊销执照就”死”了,债也跟着”死”了!
错!大错特错!公司吊销不等于消灭,只要没走完清算注销程序,债务就还在!
而且,如果股东该清算不清算,还导致财产贬值、流失、毁损甚至灭失的,股东要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给这些想”装死”逃债的股东,准备了一份大礼——清算义务人责任!
但太多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这一招,眼看着公司吊销就放弃了,错失大好机会!
在我写的《不良资产掘金术》第28步里,我专门剖析了”追加清算义务人”这一招。
书里详细梳理了公司解散、吊销、破产等不同情形下清算义务人的认定标准,以及怎么证明”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怎么证明”财产贬值流失”、怎么计算损失范围。
我还把关键证据清单和诉讼要点列得清清楚楚。
像老陈那个案子里”设备被卖、账册丢失”的情况,书里就有专门的应对策略模板,照着准备就行!
这样的坑,书里还有几十个。
现在这本书即将完稿,想在全网找100位有缘人,成为这本书的第一批读者,如果你刚好需要,评论区回复”需要”。
我是张老炮,《不良资产掘金术》作者,关注我,教你从废墟里掘金。
公司债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