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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个男人,两年给网恋女主播花了30多万,俩人一分手,男的直接把她告了,要求全

云南一个男人,两年给网恋女主播花了30多万,俩人一分手,男的直接把她告了,要求全额退款。
法院最后的判决,一个字:驳回。
故事得从一个深夜的直播间说起。男人是个小老板,刷手机时,划到了一个叫小美的主播。直播间冷冷清清,小美正可怜巴巴地求着仅有的几个观众点点赞。
屏幕这头的男人,仿佛看到了当年打拼的自己。他决定,要当她的“英雄”。
没有废话,直接充钱,上礼物。几百、上千的礼物特效,像烟花一样在小小的直播间里炸开。小美眼睛都亮了,下播后立马加了男人的联系方式。
一个砸钱砸出了存在感,一个用乖巧懂事提供了情绪价值。没多久,两人就从线上走到了线下,住到了一起。
男人对这段关系很上心,转账成了他表达爱意的方式。隔三差五就是一笔钱,附带一句“别委屈了自己”。
两年时间,转账记录拉出来,不多不少,三十多万。小美甚至用里面的7万,还清了自己的个人债务。
但钱,到底没能把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粘在一起。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处处都是摩擦。争吵越来越多,感情越来越淡,最后,和平分手。
男人一回家,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越想越不对劲。人走了,钱也没了?这不就是人财两空?
他拨通了小美的电话,开门见山:“我们在一起花的30多万,你得还给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接着是一声没忍住的笑。小美觉得这事荒唐透顶:“钱是你主动给的,又不是我借的,凭什么还?”
男人铁了心,一纸诉状,把前女友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男人说,我给钱,是奔着结婚去的。现在婚结不成了,这个“目的”没实现,钱就该退。
可法官让他拿出证据。男人翻遍了转账记录,上面除了金额,什么备注都没有。
法院查明,这些钱里,有相当一部分都花在了两个人的共同吃穿用度上。这不叫“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这叫恋爱期间的正常花销。
最终,法槌落下。男人的所有诉求,被全部驳回。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说白了,他以为自己是在打窝养鱼,等鱼养肥了就捞回家。结果鱼跳回河里了,他还想让鱼把吃下去的窝料给吐出来。
这事,到底是男人想白嫖一场,还是女主播套路太深?